根据《怒江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预算绩效评价及部门(单位)自评复核工作的通知》(怒财绩〔2022〕3号),结合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和《怒江州财政局中共怒江州委组织部怒江州审计局关于印发<怒江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怒财发〔2019〕50号)要求,怒江州财政局成立财政资金重点绩效评价组于2022年5月25日至2022年8月15日对我单位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和绿色香料开发与利用项目依法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部门整体支出资金绩效评价得分为93.27分,评价等级为“优”;绿色香料开发与利用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得分为90.51分,评价等级为“优”。现将评价结果(详见附件)予于公开。
附件1:怒江绿色香料产业研究院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摘要)
附件2:怒江绿色香料产业研究院绿色香料开发与利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摘要)
怒江绿色香料产业研究院
2022年9月26日